“水城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受到行政处罚台账比对中发现,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柴某某酒驾,因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最终,柴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水城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各类监督贯通协作配合专题会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推进会。
水城区纪委监委为着力实现各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衔接,与司法机关、统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检查全覆盖。
为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工作流程,凝聚全区反腐败工作合力、打通监督通道,水城区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全区执法、司法机关召开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作配合和落实酒驾醉驾等行政刑事处罚身份核查线索快移协作机制进行安排部署。
工作中,为了掌握全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整体情况,水城区纪委监委定期向全区各级各部门收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人员信息并建立台账,要求各执法、司法机关定期将被处罚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违法简要情况等基本信息移交水城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再通过人员信息台账进行比对,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法行为及时列为问题线索转承办部门查办。
“现在我们会详细询问被执法对象身份,看是否是党员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水城区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及时询(讯)问查处对象是否党员和公职人员,对身份存疑的要如实抄送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进行核查,属于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由公安机关移送区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今年以来,水城区纪委监委共接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判决56件问题线索,立案40件40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
(水城区纪委监委 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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