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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项目建设、提升效能建设 ——对一季度未开工项目的部门主要领导给予问责

信息来源:水城县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4-11-2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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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效能建设工作,水城县监察局执法与效能监督室成立调查组对水城县一季度应该开工的项目中没有及时开工的项目相关负责单位主要领导启动问责调查。

水城县顺场乡梨箐村滑坡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总总投资1694万元,在省级补助资金73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516万元已拨付的情况下,县国土资源局没有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导致县级配套资金443万元未落实,招投标工作进度缓慢,延误了项目开工时间,对此水城县国土资源局负有主要责任,主要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水城县2013年度旱作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总项目投资375万元,在中央资金已拨款300万元的情况下,仍未开展招投标工作,延误项目开工时间,水城县农业局负有主要责任,主要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对此,调查组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并按规定提交会议研究处理决定。(县纪委执法效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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