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水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向智勇、治安管理二中队中队长李国毓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2月30日,向智勇、李国毓受邀与管理服务对象贵州乾运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康某某、化乐镇朝阳煤矿鲁某某等人在水城县罗家铜锅鹅餐馆吃饭,就餐费由鲁某某支付。2020年3月,向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国毓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水城县委统战部原副主任科员张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和2014年,张楷在担任水城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财政局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9名管理服务对象茅台酒及礼品礼金共5.122万元,张楷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2019年12月,张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张楷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明确为一级科员,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水城县公安局都格派出所辅警罗花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罗花林在都格镇非洲猪瘟管控临时检查点值班期间,多次收受都格镇村民彭某等4个生猪运输商4500元好处费。2019年10月,罗花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水城县比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6月,陈荣被借调到原董地乡大窑村任人口主任期间,在帮助原董地乡大窑村村民徐某办理其两个政策外生育孩子落户事宜中,收取徐某好处费2000元。2019年10月,陈荣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以上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特别是有的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是典型的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越规破纪。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近期各级通报的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手段,扛稳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严肃监督执纪,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明察暗访,严查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等“四风”突出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问题,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坚决严惩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形成强有力震慑效应,为全县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社会经济发展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下一篇: